教師輔導學生手冊 (109.2.25編修)
第一篇 法律篇
一、教師法(教育部) 108.06.05
二、學生輔導法(教育部)
三、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要點(新北高工)
四、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105.5.20教育部)
●附表一 教師違法處罰參考表 ●附表二 適當之證項管教措施
五、新北高工推動校園正向管教三級預防工作計畫(行政會議1030210)
六、新北高工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處理流程
(1070412教務處註冊組維護 )
(因應缺曠預警,目前正修訂缺曠3日~7日含曠42節者訂定細則,原則由
學務處於第一次段考前召開第一次缺曠預警會議,明確學生輔導機制;
教務處於第二次段考後召開第二次缺曠預警會議,正式行文通知家長學分無法取得之科目。)
第二篇 教師
一、三級輔導架構與職責(新北高工)
●申請輔導(發展性->介入性,教育人員填具評估表、學生關懷表)
●高關懷學生轉介(介入性->處遇性,輔導教師視個案情況辦理)
二、新北高工校園行動載具使用規範要點(109.2.24修正)
●學校實施作法:學務處已由學生帶回本要點學生在校作息家長通知書,家長簽名後交回。
三、學生改過遷善申請標準作業流程(新北高工)
四、學生改過遷善實施要點(新北高工)
五、安心專線1925(海報文宣)
六、社會救助通報流程、通報單
第三篇 導師
一、藥物濫用諮商輔導工作參考手冊(教育部10512.03發行) 連結教育部網站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教師工作簡易手冊
連結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電子書
二、高級中等學校導師生涯輔導操作手冊(教育部青發署106.2發行)
連結教育部青發署網站
三、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強化學生生活輔導執行作法
(1080828學務會議決議,生輔組維護)
附件1:新北高工 高關懷學生評估指標及安置輔導建議表(108.12.30修訂)
四、新北市各級學校春暉小組運作標準作業流程說明
(新北市各級學校春暉小組運作標準作業流程(學校版))
第四篇 有效輔導實例(資料來自教育部學生輔導資訊網)
一、高分作手-- 作弊學生的案例與輔導
二、校園裡的第三隻手-- 偷竊學生的案例與輔導
三、班級隱形人-- 孤獨兒學生的案例與輔導
四、無菸好青春-- 抽菸學生的案例與輔導
五、懵懵懂懂的愛情滋味-- 青少年交往學生的案例與輔導
六、暴衝的青春-- 師生衝突學生的案例與輔導
七、走出陰霾--自我傷害學生的案例與輔導
八、快樂天堂裡的黑暗角落--霸凌學生的案例與輔導
第五篇 個案會議
一、由學務處召開之個案會議
(一)初級個案生活輔導會議
-由學務處生輔組召開,導師、輔導老師、家長、(個案)出席。
(二)初級生活輔導評估會議
-由學務處生輔組於前項會議後2-3個月後召開,前項人員出席,評估結案或轉介。
二、由輔導室召開之個案會議
(一)二級個案行政會議
-由輔導行政人員召開,導師、輔導老師、任課老師、註冊組、生輔組出席。
-會議目的告知任課教師們個案需要幫助。
-會議主軸有四
--(1)說明個案狀況、
--(2)說明與個案互動較佳的方式、
--(3)說明介入資源及合作狀況、
--(4)說明並檢討事件發生時的SOP流程
(二)三級個案研討會---由行政或輔導人員召開皆可
-出席人數不拘,專家依需求而定。
-輔導人員進行案例報告,說明處遇目標、流程以及問題,
--透過會議,與會人員共同提出針對個案問題有效的輔導策略。
--與會者要有需求或動機,願意改變而來開會,討論策略獲得大家認同及支持,
--與會者願意確實執行。
--集合其他專業人員有效協助個案,建立資源單位合作默契。
(三)突發重大變故學生學習扶助個案會議(依據本校維護突遭重大變故學生學習權益要點補充規定)
-由輔導主任召開
-教務處、教學組、註冊駔、學務處、生輔組、實習處、實習組、導師等出席。
-學校應就個案學生,瞭解其身心狀況及實際需求,整合校內各相關處室意見。
-啟動課業學習、親師聯繫、急難扶助、學生輔導、職涯輔導等校內關懷輔導機制。
-適時轉介校外相關機關(單位),以提供所需資源,協助學生渡過重大變故。
三、由教務處(或特教組)召開之個案會議
[輔導知能研習講義]
108.08.28羅先福老師分享講義 .PDF
[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電子書109.5.26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