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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升學資訊】117 學年度起試辦「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說明

發佈日期 : 2026-08-25

117 學年度起試辦「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說明

一、 主辦學校:

由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辦理,成立「技專校院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委員會」,分別設立「海事組」及「水產組」,籌備相關事宜。

二、 招生校系:

盤點之國立海事或水產相關校系(如附件1)必參加「聯合甄試」;私立或其他有意願校系得函報本會,經審查通過後始得納入。

三、 招生名額:

(一) 技專校院:為保障本科學生權益,至少需提撥部核定各招生校系四技日間部技高生內含名額總和之50%為原則,小數點以下無條件進位。
(二) 一般大學:以「甄選入學」管道總名額為原則。
(三) 招生缺額回流依現行規定辦理。技專校院之缺額應回流至「聯合登記分發」,回流名額配置由各校系自行分配於至多3 個群(類)別招生,惟聯合登記分發簡章招生名額需包含統測「18 海事群」或「19 水產群」。另一般大學之缺額依規定辦理。
(四) 原甄選入學離島外加名額納入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辦理。

四、 招生對象:

限高級中等學校海事群或水產群科畢業生或其同等學力學生。

五、 招生方式:

毋須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測)成績,得採書面資料審查、面試、筆試或術科實作等。若採面試、筆試或術科實作等需到校應試項目,建議聯合辦理。

六、 招生日程:

預計於2 至4 月辦理(高三下學期開學至統測考試前)。

七、 錄取及後續管道限制

(一) 若學生於「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錄取,欲參加後續招生管道,須於簡章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錄取報到資格,否則不得參加其後大專校院入學招生。
(二) 報到名單由「技專校院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委員會」移轉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管控後續招生。

八、 實施學年度:

自117 學年度起試行辦理,適用對象為114 學年度高一學生。

九、 後續規劃

(招生管道調整說明如附件2)
(一) 海事或水產相關校系自117 學年度起於甄選入學不再招收統測「18 海事群」及「19 水產群」之考生,而本會已公告之「117 學年度四技二專各入學管道學習準備建議方向」不再另行更新招生群(類)別資訊,後續以該學年度公告之招生簡章為準。
(二) 本會將追蹤「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之辦理成效,期較現行甄選入學給予本科生更多升學機會,招生率以達到70%以上為目標,並視辦理情形逐年調高招生名額。
(三) 同步分析學生報名統測及參加聯合登記分發升學情形,倘「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招生名額已足以讓本科生升學,則得規劃取消統測「18 海事群」及「19 水產群」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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