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目前就讀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操行及學業總成績均在60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者;以弱勢、清寒家庭為優先考量。
二、申請手續:填具申請書並繳件至註冊組,成績單及在學證明由註冊組準備。
三、獎助金額:名額全校10位,高中組每名新臺幣2,000元。
四、申請期間:請於9/18(五)前至註冊組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