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簡章」暨應屆畢業生團報事宜 - 新北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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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簡章」暨應屆畢業生團報事宜

公告「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相關訊息:

一、有關持鑑輔會證明者,提醒如下:
1.「學習障礙類」考生僅能持鑑輔會證明報考。
2.五專轉學至高級中等學校就讀者,若持鑑輔會證明報考,應為轉學後高中職學校提報之鑑定證明,不得持五專就讀時期所取得之證明報考。
3.高中職就學期間,若申請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者(已繳回鑑輔會證明),不得持該證明影本報考本甄試。
4.本學年度起新增「簡訊通知成績服務」,考生可於報名時勾選此服務,本會將於成績公布當日,發送成績簡訊,若設定拒收企業簡訊,將無法收到簡訊通知,詳情請參閱簡章。

二、「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考生服務問與答」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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