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政府】行政院函以,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四點、第十點,並自114年7月21日生效 - 新北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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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政府】行政院函以,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四點、第十點,並自114年7月2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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