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於9/18(四)之前至註冊組提出申請
一、申請資格:目前就讀貴校且113學年度第2學期操行及學業總成績均在60分以上者;並請以弱勢、清寒家庭為優先考量。
二、申請手續:填具申請書並委請學校主辦單位提供113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證明」及114學年度第1學期「在學證明」審核蓋章後統一寄回。
三、獎助金額:
(一)國小組每名新臺幣1,000元。
(二)國中組每名新臺幣1,500元。
(三)高中組每名新臺幣2,000元。
四、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9月2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