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獎助學金】澎湖縣政府修正「澎湖縣政府辦理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新北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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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獎助學金】澎湖縣政府修正「澎湖縣政府辦理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114年9月17日府教國字第1140913327號函辦理。

二、檢附「澎湖縣政府辦理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要點各1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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