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獎助學金】新北市115學年度高中職學生出國一年海外留學獎助學金簡章 - 新北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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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獎助學金】新北市115學年度高中職學生出國一年海外留學獎助學金簡章

請申請同學參考簡章,經濟弱勢學生收件截止日:114年10月1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交件至教務處註冊組;一般學生收件截止日:114年12月19日(星期五)放學前交件至教務處註冊組。

一、依據「新北市國際教育白皮書」及辦理。

二、旨揭獎助計畫係為選送本市高中職學生出國學習,增進學生開拓國際視野,扶助經濟弱勢學生,增進未來社會流動機會,透過實踐與體驗各國文化差異,使其具備跨文化溝通能力及適應力,培育前瞻卓越國際化人才。

三、旨揭補助計畫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選送地點:

     1、經濟弱勢學生(本局與國際扶輪3490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合作):依該機構實際規定選送至北美洲、中南美洲、歐洲及亞太等地區。

     2、一般學生:

       (1)加拿大高貴林學區公立高中。

       (2)加拿大萊姆頓肯特學區公立高中。

       (3)日本廣島叡智學園。

   (二)甄選對象、名額及補助額度:

     1、經濟弱勢學生:

       (1)依國際扶輪3490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規定,甄選時就讀本市公立高中職高一及高二學生及具備以下擇一資格者: 甲、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乙、家戶收入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淨額稅率未達5%(家戶所得於新臺幣(以下同)59萬元(含)以下)者,由學校推薦之清寒優秀學生。

       (2)名額:補助2名學生。

       (3)補助額度:本局委請國際扶輪3490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安排所有學生出國一年學習、住宿、機票等事宜,學生免繳所有費用,由本局與國際扶輪社全額補助出國獎助學金。

   2、一般學生:

       (1)身分資格:就讀本市公立高中職之學生。

       (2)名額及補助額度: 

         甲、家戶收入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淨額稅率12%(家戶所得逾59萬至133萬元(含)以下)者,本局補助3名學生(每地區各1名),每名學生提供獎助學金20萬元。

         乙、家戶收入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淨額稅率達20%以上(家戶所得逾133萬元以上)者,補助3名(每地區各1名),每名學生提供獎助學金5萬元。

         丙、不符合身分資格或報名資格者,經本局面試同意推薦者,不限名額,惟所需費用須自行負擔。

   (三)選送期程:

     1、加拿大高貴林學區、萊姆頓肯特學區:115年8月至116年7月。

     2、日本廣島叡智學園:115年4月至116年3月。

   (四)報名資格:依學生在校成績、英文程度、日常生活表現進行書面審查及中英文面談。

四、甄選程序:

   (一)第一階段:申請參加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校自行完成收件,並依限將報名資料上傳雲端。逾期不受理。

     1、經濟弱勢學生收件截止日:114年10月1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交件至教務處註冊組。

     2、一般學生收件截止日:114年12月19日(星期五)放學前交件至教務處註冊組。

   (二)第二階段:由本局組成甄選委員會,進行「書面審查」和「英語面談」兩階段甄選。

     1、面談時間:

       (1)經濟弱勢學生預定於114年10月3日(星期五)。

       (2)一般學生預定於115年1月中旬前。

     2、公告錄取名單:預定於於本市國際教育資訊網公告並函知錄取學生原就讀學校。

       (1)經濟弱勢學生預定於114年10月9日(星期四)前公告。

       (2)一般學生預定於115年1月下旬前。

五、其他未盡事宜請參閱本計畫內容或洽光復高中柯婷軒組長,電話:(02)29582366分機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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