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復學資訊】114年第2學期復學申請須知 - 新北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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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復學資訊】114年第2學期復學申請須知

  • 休學中欲於114年度第2學期申請復學者,請於114年12月26日前持「休學證明書」到校辦理復學手續,特此通知。
  • 依學籍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第一次休學學生,未於期限內辦理復學、轉學或放棄學籍者,視為申請第二次休學;第二次休學學生未於期限內辦理復學、轉學或放棄學籍者,學校應廢止其學籍。」
  • 若貴子弟已至他校就讀為雙重學籍身分,請速回本校辦理「放棄學籍」手續,以免影響就學權益。
  • 若有疑義,請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電話(02)22612483分機42。

教務處註冊組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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