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校外轉入】本校進修部114學年度第2學期轉學生轉學考試招生簡章
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進修部
114學年度第2學期轉學生轉學考試招生
一、招生科別及人數:
(一)一年級:1.實用技能班(學分制):無。
2.核定班(學時制):機械科正取2名、備取2名;資訊科正取2名、備取2名;
汽車科正取1名、備取1名;資處科正取1名、備取1名。
(二)二年級:1.實用技能班(學分制):無。
2.核定班(學時制):資訊科正取1名、備取1名;資處科正取2名、備取2名。
二、報名日期:115年1月29日(星期四)10:00至14:00止。
三、報名地點:新北市土城區學府路一段241號 行政大樓1樓進修部辦公室。
四、報考資格及注意事項:
(一)報考資格:
一年級:
不限科系,修畢高中、高職、五專日校或進修部(學校)一年級上學期任何科別課程,學業成績總平均須達60(含)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處分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年級:
(1) 在原校所就讀科別名稱與本校所開設科別名稱完全相同或為同一類群經審查通過者。
(2) 修畢高中、高職、五專日校或進修部(學校)一年級學年課程,其學業成績符合學時制升級標準且修畢二年級上學期課程,學業成績總平均須達60(含)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處分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注意事項:學分制轉學生原學校已修習之科目成績經本校相關會議成績認證後採計,並得與下學期成績合併計算,但日後若因學年成績平均仍不及格等因素導致未能如期升級者,轉學生不得以轉學為由主張任何權利。
五、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見附件),須填寫報考科班別(限填1個志願)。
(二)繳交成績證明書正本(需於考試前補齊,可暫用成績單代替,須含學業成績總平均、導師評語及獎懲記錄)及繳驗國民身份證。
(三)繳交本人最近1年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相片1張,背面書寫報考科別及姓名。
(四)繳交報名費肆佰元整。
(五)領取准考證。
六、其他注意事項:考試時間、地點、科目與相關事項詳見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