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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獎助學金】114學年度第2學期「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申請」

*請於3/6前將申請文件交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時不受理。

一、依據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115年1月20日林字1150120號函辦理。

二、申請學生請務必詳實填妥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114學年第2學期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並檢附完整相關証明文件與資料,資料有缺件者不另行通知補繳。

三、申請日期:自民國115年2月15日起至115年3月6日止。

四、檢附資料:林蘇珊珊基金會隔代教養獎助學金實施辦法、申請流程、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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