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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全民國防教育】有關高二學生參與116年實彈射擊體驗調查作業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3月27日新北教安字第1150583555號函辦理。
二、本次調查作業於115年5月18日起至5月25日止,實施紙本「家長同意書」調查作業,凡「家長同意書」當事人資料內容,無法辨識學生(或家長)簽名及參與意願,經通知後未在期限內補正資料,一律視同放棄參與實彈射擊體驗活動;另逾時繳交資料也視同放棄參與實彈射擊體驗活動,請所有高二同學再注意。
三、高二各班參副班長(或代理人),至學務處班級櫃領取(家長同意書」後,請轉發班上同學,並配合相關宣導說明轉船班及群組,以維護班上同學權益。
四、請副班長(或代理人),無論全班「家長同意書」是否完成收齊作業,最晚請於115年5月26日上午08:10時前,須將「家長同意書」送至學務處主任教官收存;如因幹部影響全班同學權益,依相關規定議處當事人;如個案不配合班級收繳資料,請適時向導師、生活輔導員或主任教官反映,以利師長協助處理。
五、如針對相關調查作業,仍由疑問請親洽學務處主任教官,以利提供必要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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