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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學雜費減免申請】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開始受理申請

教務處註冊組重要通知

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補助開始受理申請

一、身障子女及身障學生(每學期皆須申請):請備齊申請表、身障手冊(或鑑輔會證明) 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二、低收或中低收子女:請備齊申請表、115年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書。

三、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請備齊申請表、社會局核發之證明正本及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四、原住民學生:已申請同學,在學三年適用,無需再申請。

五、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補助: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六、以上各項申請即日起收件至115年06月30日(二)截止,申請表可至教務處索取或至學校官網列印,請同學務必留意申請時間。

 

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自行至財稅機關申請114年全戶家庭所得清單提供註冊組查驗方可補助,故請務必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低收入戶子女、身障子女及身障學生,如設籍本市且為本市國中畢業生,可一併申請「新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獎助學金」

https://www.ntvs.ntpc.edu.tw/p/404-1000-22717-preview.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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