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本市公私立高中 職暨國中小,自110年5月18日(星期二)至110年5月28日 (星期五)實施停課防疫不到校
主旨:
為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本市公私立高中職暨國中小,自110年5月18日(星期二)至110年5月28日(星期五)實施停課防疫不到校,請學校務必轉知學生及家
長,並維護學生學習權益,請查照。
說明:
一、本市宣布自110年5月18日(星期二)至110年5月28日(星期五)轄內各公私立高中職暨國中小學校實施停課防疫不到校,學生停止到校上課,請各校立即周知校內教師及家長
相關事宜:
(一)學校應維持校務正常運作:學生係於前開指定期間停止到校上課,爰教職員仍應到校上班為原則,惟教師得由各校依據防疫需求及補課計畫進行在家線上授課等人力調配。至行政人員部分,各校得採分區辦公或居家辦公形式以降低感染風險,惟仍應妥適調控行政人力以維持正常校務運作。以上彈性人力調控方式等同上班,如未配合學校依上開方式上班或授課者仍應依規定請假。
(二)學生停止到校之補課方式:
1、停課期間之課務,請學校擬具全校整體補課計畫,可採實體補課、全部線上補課,或是部分線上及部分實體補課三種方式進行。
2、補課形式授權各校彈性處理,秉持著停課不停學理念,學生停課不到校,改採遠端學習方式,學生在家可由教師採取遠距教學,或者透過數位平台、紙本教材、教育局YouTube教學或有線電視公益頻道自學等多種管道方式,保障學生學習權益。
3、另本局修正「線上補課參考指引」,國小不受4小時限制,國高中不受6小時限制,惟須確保學生適度休息,以維護視力健康(附件1)。
(三)各國小於上班時間提供基本照顧服務:
1、針對家中確實無人可照顧之學生,由學生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可將學生於正常上課時段安置於學校,由學校提供基本照顧,請各校積極協助。
2、如有特殊原因以致放學以後仍有照顧需求,由學校依個別狀況彈性處理(附件2)。學校擬定好照顧計畫後,於110年5月20日(星期四)中午前併同補課計畫上傳校務行政系統。
二、有關停課不停學各階段別聯絡窗口如下:
(一)高中部分:中等教育科楊輔導員(電話29603456分機2653)。
(二)高職部分:技職教育科黃輔導員(電話29603456分機2652)。
(三)國中部分:中等教育科徐輔導員(電話29603456分機2670)。
(四)國小部分:國小教育科黃輔導員(電話29603456分機2748)。
(五)親師生平台、線上學習及資訊設備借用事宜: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何輔導員(電話29603456分機8422)。
為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本市公私立高中職暨國中小,自110年5月18日(星期二)至110年5月28日(星期五)實施停課防疫不到校,請學校務必轉知學生及家
長,並維護學生學習權益,請查照。
說明:
一、本市宣布自110年5月18日(星期二)至110年5月28日(星期五)轄內各公私立高中職暨國中小學校實施停課防疫不到校,學生停止到校上課,請各校立即周知校內教師及家長
相關事宜:
(一)學校應維持校務正常運作:學生係於前開指定期間停止到校上課,爰教職員仍應到校上班為原則,惟教師得由各校依據防疫需求及補課計畫進行在家線上授課等人力調配。至行政人員部分,各校得採分區辦公或居家辦公形式以降低感染風險,惟仍應妥適調控行政人力以維持正常校務運作。以上彈性人力調控方式等同上班,如未配合學校依上開方式上班或授課者仍應依規定請假。
(二)學生停止到校之補課方式:
1、停課期間之課務,請學校擬具全校整體補課計畫,可採實體補課、全部線上補課,或是部分線上及部分實體補課三種方式進行。
2、補課形式授權各校彈性處理,秉持著停課不停學理念,學生停課不到校,改採遠端學習方式,學生在家可由教師採取遠距教學,或者透過數位平台、紙本教材、教育局YouTube教學或有線電視公益頻道自學等多種管道方式,保障學生學習權益。
3、另本局修正「線上補課參考指引」,國小不受4小時限制,國高中不受6小時限制,惟須確保學生適度休息,以維護視力健康(附件1)。
(三)各國小於上班時間提供基本照顧服務:
1、針對家中確實無人可照顧之學生,由學生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可將學生於正常上課時段安置於學校,由學校提供基本照顧,請各校積極協助。
2、如有特殊原因以致放學以後仍有照顧需求,由學校依個別狀況彈性處理(附件2)。學校擬定好照顧計畫後,於110年5月20日(星期四)中午前併同補課計畫上傳校務行政系統。
二、有關停課不停學各階段別聯絡窗口如下:
(一)高中部分:中等教育科楊輔導員(電話29603456分機2653)。
(二)高職部分:技職教育科黃輔導員(電話29603456分機2652)。
(三)國中部分:中等教育科徐輔導員(電話29603456分機2670)。
(四)國小部分:國小教育科黃輔導員(電話29603456分機2748)。
(五)親師生平台、線上學習及資訊設備借用事宜: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何輔導員(電話29603456分機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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